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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旧制度进行投标的授权意味着完成投标并签署由此产生的合同的授权”的论点,上述解释提供了法律确定性。否则,正在进行的招标将会受挫,或者用联邦审计法院技术人员的话来说,“将不得不在新制度下重新开始”。 此外,根据《林德布》第 20 条,有人认为,将通知的发布定义为使用旧制度的时间范围的实际后果可能比以下意义上的解释对公共行政部门的危害更大。超活跃,这应该是有声望的。事实上,直到 2022 年 11 月才推迟调整联邦政府的电子招标系统以举办基于 NLCC 的竞争,这将强化这一论点。 在上述判决的领先投票中,人们继续关注联邦法的男性立法,特别是在公共采购规划方面。在这一点上,必须强调的是,除了最初在法律文凭第5条中。
表达的内容外,规划贯穿于整个NLCC,例如年度承包计划和遵守预算法 [6]。 因此,联邦会计法院全体会议一致投票得出结论,正在进行的合同必须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发布通知,以符合届时准备的合同计划,并指出,我该如何调整时间在这个意义上,南里奥格兰德州发布的 2023 年 3 月 15 日第 56,937 号法令定义了框架。 正如所见,在新法律发布近两年后,考虑到规划原则(以及联邦实体缺乏规划原则) 电话号码数据库 ,TCU 承担了一项艰巨的任务,即对公共采购法律制度将于 4 月 1 日撤销,但仍将继续有效,但会受到更大损失的处罚。考虑到强制削弱第 14,133/2021 号联邦法的全部效力,这个被全世界称为“愚人节”的日期再合适不过了。
最后,仍有待州审计法院就此事发表声明,特别是考虑到以与联邦审计法院通过的不同含义并受其管辖的各种规范性法案发布 解决围绕行政上诉自动丧失中止效力的立法不一致问题,才能颁布。 根据现行联邦行政程序法第61条规定,“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上诉不具有中止效力”。看起来可能并非如此,但这一规则极大地促进了涉及公共行政的纠纷司法化的增加。 可以在行政上诉层面解决的问题最终会提交司法机构,因为缺乏暂停效力,如果超过 120 天的时效,提交履行职责令的权利就会消失。 第 12,016/09 号法律第 23 条规定,“请求履行职责令的权利将在 120 天后到期,从利害关系方意识到有争议的行为起计算”。结果是公民无权在诉诸司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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